发布机构 : |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字 : | |
撰 文 人: | 市局管理员 | 审 核 人 : | 市局管理员 |
文章来源 : | 钦州市安监局 | 发表日期 : | 2018-06-11 |
名 称 : |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2018年1—5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及直报情况的通报 | 点 击 数 : | 2805 |
钦安委办﹝2018﹞47号
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1-5月份全市通过生产安全综合统计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报送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8起、死亡人,较大事故1起,无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将1-5月份事故及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1-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至5月31日止,全市通过直报系统报送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8起、死亡64人,其中:一般事故67起、死亡61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无重大以上事故;5月份上报事故12起,死亡10人。
(一)按管理分类:
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2人(其中5月份:1起、无死亡);
道路交通事故60起、死亡58人(其中5月份:10起、死亡9人);
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1人(其中5月份无伤亡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5月份:1起、死亡1人);
其它无事故。
(二)事故发生地区:
灵山县直报事故22起、死亡23人(其中5月份:4起、死亡4人);
浦北县直报事故7起、死亡8人(其中5月份:1起、死亡1人);
钦南区直报事故20起、死亡14人(其中5月份:4起、死亡3人);
钦北区直报事故12起、死亡13人(其中5月份:2起、死亡1人);
钦州港区直报事故7起、死亡6人(其中5月份:1起、死亡1人)。
二、事故直报率情况
(一)1-5月份全市7天事故直报率41.18%。其中:工矿商贸100%、道路运输38.33%(因按要求补录事故情况,1-4月份事故直报率暂不列入考核)、其余事故60%(主要是铁路和水上交通方面)。
(二)5月份全市24小时准时直报事故率58.33%(其中道路运输70%),7天事故直报率100%。
三、下一步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建议
当前正值主汛期,各县区要按照季度防范重特大会议和市委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防范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故统计直报工作。
(一)抓住机遇,消除顾虑,做到辖区事故应报尽报。目前一些县区对事故统计直报工作还存在观望和顾虑,离应报尽报要求仍有差距。各县区要珍惜今年唯一的机会,对辖区发生产发生的事故应报尽报、应统尽统,把辖区事故真实数据统计上来。
(二)切实加强事故直报工作。这是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事故死亡人数考核为3分,直报率占2.8分)。各县区要建立安监、交通、水产畜牧兽医、质监局、农机局等部门事故信息通报机制,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辖区发生的事故“24小时录入,7天内上报”,确保工矿商贸、道路运输事故统计直报率达90%以上。
(三)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事故统计范围。按照自治区安监局、公安厅、海洋和渔业厅、质监局、农机局《威廉希尔中文网站:进一步加强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桂安监管﹝2018﹞23号文件要求,道路运输事故的统计直报范围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网络约车、旅游客运、租赁、教练、货运、危化品运输、工程救险、校车,包括企业通勤车在内的其他生产经营性车辆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性车辆等十二类道路运输车辆在从事相应运输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不分是否负有责任)都要列入统计。各县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口径,确保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报尽报。
(四)严格事故核销备案管理。各县、区要按规定严格事故核销。凡事故核销要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或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委托或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后出具意见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事故信息要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上公布;并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各县、区要建立核销事故清单,规范事故核销备案材料管理;今年自治区、市要组织开展事故核销备案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核销的市、县、区进行通报。
(五)各县区每月6日前要将上月事故情况与交管部门数据进行对接核实,确保双方上报事故数据一致。
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